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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從唱片中究竟聽到了甚麼?這大概是在愛樂者之間最常引起爭議的問題之一;這個問題當然也困擾了筆者很久,而以下是筆者目前的立場。在正文開始以前,首先要提的是:任何文章都是建立在寫作者的背景知識,而這篇文章當然也不例外;這些背景知識會形塑且限制筆者分析問題的方式。再者即使回歸音樂最基本的元素亦即聲音,對其研究的進路亦既多且深。因此筆者不排除在這篇文章完成以後修正自己的立場,只要回應者能夠提出更具說服力的說明及立場。

    而筆者首先要引的依然是元溥在訪問巴佛傑(Bavouzet)時談到對聲音的分析:

    在1980年代,那時學電子音樂沒有現在的電腦數位科技,我們必
    須以類比方式製造聲音。藉由這個過程,Maiguashca教導我準確
    地分析「聲音究竟是什麼」-音色、音高、長度、音量與方向。
    (《遊藝黑白》(上),p.149)

    這段訪談相當明確地指出了聲音究竟是甚麼,亦即一個音的構成不可能缺乏這五個要素中任何一個;因此以下的行文當我們說到兩個出自同一場演出的聲音卻不一樣時,筆者都會盡力試圖指出到底是這五個變項中的哪些變項不一樣。

    然後我們必須還要再假設:當兩個聽力一樣的人在同一個時間以及極為相近的位置,聆聽同一個東西發出的聲音時,他們所感覺到的聽覺內容是一樣的。這是一個很強但並無法證明為真的假設,因為沒有人可以知道其他人的意識內容;但相較於視覺而言這個假設又具有說服力許多,因為在視覺中我們非常清楚地知道:色盲或色弱的患者無法知道視力正常者所看到的世界是甚麼樣子。當然聽覺也和視覺一樣會有殘障的問題,即聾盲的問題,但色盲的問題類比到聽覺上卻找不到對應的例子:我們很難想像有一種病是患者感覺到的聽覺內容和一般人不一樣,且他很難想像一般人究竟聽到了甚麼(就算真的有這種病目前也不像色盲或色弱那樣廣為人知)。

    在進行完繁瑣的說明後,以下開始進入正式的分析:

1. 所謂的「唱片無法還原現場」,究竟是在哪些環節上無法還原?

(1) 首先關於這句話所代表的立場:

a. 筆者最近發現到這樣的說法其實有一個盲點:這預設了不同的人在同樣的現場聽到的聽覺內容會是完全一樣的(還原或者化約(reduce)之類的字眼常常意指可以還原或化約到一個更基本的東西)。但實際上除非兩個人在同一個時間處在同一個位置,否則他們不可能聽到一樣的聲音,但一個時空點上不可能有兩個物體。

b. 因此這種「現場還原論」可能做出的修正立場是:所謂的現場是那個演出空間中聆聽效果最好的位置。但值得提醒的是:

(a) 聆聽效果最好的位置可能不只一個,且這些位置聽起來的效果可能大異其趣;

(b) 再次提醒:「好」的概念永遠不等於「正確」的概念。

(b)之所以會是提醒是因為現場論從a.所提到的立場轉成b.時,等於已經隱然承認了(b)所要講的事。然而這個提醒的意義在於:如此一來「還原」一詞就成了一個無法達成的目標了;而且這會導致的情況是:假設唱片後製可以導致的效果更好,那麼為什麼這個效果更好的錄音其地位不是在現場之上?

c. 如此說來乍看之下現場還原論彷彿只是思慮不周而已;儘管一般人可能沒有想那麼多,但再更進一步思考依然可以發現現場還原論並非完全沒有理據:儘管同一場演出的不同位置聽起來的確會有差異,但在一般情況下我們的確可以辨識出不同廳的音響效果,同一場演出兩個鄰近位置的音響效果儘管不完全相同但往往也是極為相近的。有趣且麻煩的是:現場的確就是由許多聆聽效果相近和差異極大的位置所構成的。

(2) 那麼這兩者究竟是那些環節相同或是不同:

a. 首先針對上述引文提到的五個要素切入問題:當我們聆聽唱片時,我們通常是藉由雙聲道喇叭播放唱片。扣除掉極少的巧合,否則雙聲道喇叭理應無法完全播放出和唱片錄製現場一模一樣的聲波。但的確有人可以不看唱片封面辨識出唱片的演奏者為何,這些人應該也可以不靠唱片封面辨識出唱片錄音和現場演奏的是不是同一個演奏家,所以他們判斷的依據究竟為何?

(a) 思考上述的問題我們可以發現:不管是如何的播放系統,只要能夠正常使用,在播放聲音的音高和(時間)長度上通常沒有什麼問題;如果該系統能夠相當地完整表現一個錄音在音量上的對比,我們也可以從其播放出來的適當音量(例如最弱音要能被聽清楚),進而辨識該演奏的演奏者其演出風格,儘管唱片錄製現場的音量和唱片播放出來的音量可能有所差距。

(b) 至於在音色方面則有一個非常關鍵的錄音因素:錄音是單聲道(mono)還是立體聲(stereo)。這個錄音技術很直接地影響到錄音的音色和音場(方向的概念預設了二維以上的空間)。且即使是立體聲錄音,早期的技術仍然和成熟後的技術在音色表現上有所差距。且即便成熟的立體聲錄音,也會因為不同的唱片公司而在音色上有顯著差異(例如DECCA的鋼琴錄音常常會有音色過於尖銳的問題)。

(c) 如上所述,音場除了受到單聲道或立體聲的錄音技術影響以外,同時也受到聆聽者本身的器材(是耳機還是喇叭)以及聆聽的環境影響。而且回溯到(1)我們可以發現,在音場上何謂還原是極具爭議之事。但的確有過聆聽過現場和唱片的愛樂者可以辨識唱片和現場的效果究竟有多相近(例如Abbado和BPO的Mahler第九號交響曲,據曾經聽過現場的人就說唱片和現場聽起來效果非常接近),而事實是case by case的辨認是比較容易的,但前提是必須要有同時聽過唱片和現場的人作證,且錄音內容必須和他所處的位置聽到的效果剛好也差不多;而正是基於這樣的前提,要提出一個判準並非容易的事,因此對於這一點筆者目前尚無定見。

b. 常見的論點之一是:聲音本身透過器材和載體的傳輸與紀錄多少都會失真,而這也是這個問題為何討論起來那麼困難的原因;這個論點當然是正確的,但是把這個論點當成標準的話仔細思考我們可以發現一件事:「獲得聽覺的知覺內容」這件事本身也需要經過人體認知結構將聲波轉換成聽覺(這兩者並不相等,前者經過人體認知結構的轉換才能得到後者),而這也是為何全文一開始得先做出預設兩個人如果處在同一個時空點聽同一個演奏會聽到一樣的東西,因為這等於預設了兩個人的在聽覺上的認知結構是一樣的(而且就算一樣仍然無法把兩個人的聽覺內容拿出來比對),而在這個危險的預設上才有辦法去談很多更進一步的問題。如此一來其實我們或許可以從另一個角度去看這些器材和載體:既然失真是透過任何器材或載體以至於認知結構都會發生的事,而聽覺的產生也正是建立在失真上(甚至一般人就無法聽到20Hz以下的聲波,而只能靠身體去感受其能量,也就是說此一轉換還不是全面的,但我們卻沒聽過有人因此譴責聽覺),去要求百分之百原音重現根本就是本來就辦不到的事,而且就某方面而言甚至是忽略了:我們也是因此才能儲存或聽到聲音。但這並不是說去追求呈現一個相近的聲音是不可能或無意義的。

c. 如果現場一詞意指臨場感,就某方面而言這種說法忽略了喜歡錄音室的演奏家,而對他們而言臨場感顯然是演出中可以忽略或犧牲的因素;而對於喜歡現場演奏或是現場和錄音室風格迥異的演奏者,這個說法則是真的有其依據的(例如《如何從唱片聽門道》中有提到Klemperer指揮Beethoven第九號交響曲的例子),只是提出這種說法時要注意這個說法從來就不適用所有的演奏者,有些演奏者支持現場演出的言論也需注意該言論發表的時間點,因為這些言論可能是在錄音技術還不是很發達的時候所說的。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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